剩余财产是指死者的财产被清算完毕之后无人申请或继承而保留在法定的财产管理当中的财产,即剩余财产。
剩余财产以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凭证、保险金、定期存款、定期存单等投资形式存在,也有不可转让财产,如房屋、土地、产业、车辆等。
法律规定,剩余财产的处理要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在这一程序中,要把剩余财产鉴定、计算、整理,并交由指定的机构管理,最终由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以拍卖或者行政处罚的形式处理。
针对剩余财产的处理,国家有特定的清算制度。首先,需要对剩余财产进行清算,如果财产价值较大,建议拍卖处理,如果财产价值较小,可以依法给予继承权人;其次,在清算结束后,依照法律规定,要把清算的剩余财产交到相应的法定部门,以便进一步处理。
此外,对剩余财产的处理有一定时限,一般来说,清算要在法定财产被继承完成之前完成,并且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以免发生纠纷。
最后,剩余财产可以按照财产继承法的规定,由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以拍卖或行政处罚的形式处理,为此,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处理剩余财产。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简称《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继承义务,若逾期不履行而使剩余财产瞒发清空的,则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