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不设立经营财产的,由公民依法自愿组织,依法发展社会事业的民办非盈利单位。它由公民自愿参加组成,仅具有法律定义,无商业性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又是社会组织,又是民办非营利组织的单位性质。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要特点是没有限制层级的组织结构,没有明确的现金流动,没有盈利或盈利的目的,每个成员都有参与权利和投票权,并共同参与决策。由于它不是一个商业性质的组织,它有它自己的事业活动,像非营利的文化活动,文学活动,体育活动等。同时,民办非企业单位还专注于提升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并通过各种活动来实现它。
拓展知识: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分为六大类,分别为:协会、行业协会、民间组织、俱乐部、宗教组织、和地方社会组织。这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在社会实现各种不同的作用,比如促进社会风气的改善,提高社会服务,实现社会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