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赔偿金应计入应收赔偿款分录。应收赔偿款是企业在仲裁论证处理、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形式受到补偿赔偿而获得的应收赔偿款项,也是企业受到损害而获得的应收赔偿款项。
在仲裁调解书中,一方承认损害赔偿(损害承认)、一方承担赔偿金(赔偿承担)的,应将受益方获得的损害赔偿款作为应收款项计入应收赔偿款分录,而将付款方支付的损害赔偿款作为应付款项计入应付赔偿款分录。
以财务会计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仲裁调解书赔偿金应具备以下特征:
(1)明确赔偿费用来源及其接受者;
(2)赔偿费用数额及科目的准确性;
(3)赔偿费用到达公司银行账户时应按照公司会计凭证记载;
(4)仲裁调解书赔偿金应记入应收赔偿款分录,其金额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反映在会计记录中。
总之,仲裁调解书赔偿金应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记入应收赔偿款分录,以便满足财务会计的准确性,同时也要求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拓展知识:
仲裁调解书赔偿金的记账方式可以从会计科目角度进行分析,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受到赔偿款应当记入应收赔偿款类账户,付出赔偿款应当记入应付赔偿款类账号,它们均属于应收应付类会计科目。因此,仲裁调解书赔偿金应该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形式,分别记入应收赔偿款、应付赔偿款的会计科目,并做好会计凭证的记录,以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