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药房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大药房非零申报是指大药房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药品,以拥有医疗机构药品供应资质的药品销售许可。大药房的申报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以及相关药品生产许可范围、销售范围、质量数量标准和管理要求等。
首先,大药房在申报药品的时候必须遵守批发商备案的有关规定,有且仅有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备案的药品,才可以从事药品的销售和批发。
其次,大药房应按照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如: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流通许可证,药品进口贸易备案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范围,药品储备管理,药品技术质量标准,质量管理要求,药品流通质量管理政策和质量监督管理措施等。
最后,大药房的药品还要经历严格的审核程序,只有符合政府规定的药品才可以上架销售。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审核程序,才可以保证申报药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上面可以看出,大药房不能零申报药品,而是要经过严格的管理和审核程序,才能有资格申报药品。由此可以看出,大药房是一种专业管理的机构,其在药品申报以及药品销售和批发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从而保障了药品安全和质量。
拓展知识:
大药房的管理还要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其中涉及到药品经营管理标准化、药品质量防范管理、药品流通零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办法。此外,大药房也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药品流通和销售的规则,规范药品的经营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