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销售收入应按“实收实付原则”确认。一般来说,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是按“实收实付原则”来进行的。这个原则要求将实际付出的货款与实际获得的货款确认为销售收入。这里的“实际”指的是实际收付款,即以现金、汇票、支票等各种形式的现金流动收支,而不是简单的无形货币和虚拟的财务收支。
要正确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必须按“实收实付原则”做出妥善的记录,并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出口销售收支报告。首先,根据出口销售合同,对销售收入进行结算,对出口发票,海关结算证明,收汇通知报告做出相关的记账。其次,还需要实时对外汇收付进行审核,如果收付款有差错,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纠正外汇收付差错。最后,把收入的确认报送海关,根据海关出口结算证明来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拓展知识:出口销售收入应确认的另一种方法是回笼型的盈余确认法,即确认出口销售收入的依据是从海关处获得的出口核销单。该种方法是一种回笼型的确认方式,其中出口销售收入与出口核销现金流动相抵销,因此,只有当出口核销现金流动抵销消耗完毕之后,才能确认出口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