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记录财务凭证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反向记账法。可以采用反向记账法来取消已记账的财务凭证。反向记账就是在财务凭证上添加一条反向的凭证,将原凭证记录的借方金额申报为贷方金额,将原凭证记录的贷方金额申报为借方金额,从而取消已记账凭证。
2、置回法。置回法也是将原凭证取消掉,将已记账的财务凭证置回未记账状态。置回法是指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将已记账的财务凭证标记为“已置回”状态,并从账簿中去除相应的记录,将凭证号置回的原凭证状态,从而取消已记账的财务凭证。
3、抹账法。抹账法是指在当期未记账的财务凭证上将原记录金额标记为“抹账”状态,而不将其作为当期正常的凭证进行记账,从而取消已记账的凭证。
拓展知识:反向记账、置回法和抹账法都需要在财务凭证上加以标记。不同标记的凭证将处理方式不同,以便财务报表上彻底清除原凭证的影响。另外,当财务凭证取消时,财务报表中出现的有关账务记录也应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