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是指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需要对其会计档案、财务报表等财务记录保管的期限。根据《会计法》及《会计准则》等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大体分为3类:
一是永久保存期限:这是指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必须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中包括各类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税务证明、银行对账单、凭证、合同、发票等,其保管期限一般规定为永久保存期限,表示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必须把这些财务档案保存到终止经营为止。
二是长期保存期限:这是指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必须对某些会计档案进行长期保存的规定,其中一般有凭证、结算明细表、科目明细表、日记账等,其保管期限一般规定为5年或者10年,表示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必须把这些财务档案保存至少5年或者10年。
三是短期保存期限:这是指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必须对某些会计档案进行短期保存的规定,其中一般有发票、账单等,其保管期限一般规定为1年,表示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必须把这些财务档案保存至少1年。
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档案保管期限内完成对会计档案的保存,以确保会计记录真实可靠,合法合规经营。另外,对于企业的会计账簿,《公司法》也规定了账簿保管期限,即保管周期为10年,账簿保管期限的终止时间是法定终止经营之日。
会计账簿的保管过程不仅涉及到保管期限的规定,在会计账簿的保管过程中,符合账务凭证上传、账务凭证按期备档、账簿按期汇总等要求也是企业必须符合的要求,因此,企业在保管会计档案时,还要把会计账簿的保管过程纳入账务管理系统中,提高对会计档案的保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