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办期间的筹办费不能计为当期亏损。在财务会计中,亏损是指企业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费用大于收入所产生的净损失,而筹办费用是企业为完成一次性大额投资准备,拟定执行计划、购置和装置设备以及承担其他各种相关支出而产生的费用,不是有效期内收入支出的结果。
筹办费是企业为未来实施投资所提前支付的费用,它以投资支出的形式支付。筹办费用不像有效期内的收入或者费用,而是一种投资行为,既不属于有效期内的收入或者费用,也不属于未来的收入或费用,而是为完成投资措施而提前支付的费用。由此可见,筹办费用不能计入当期亏损中。
拓展知识:财务会计学中的投资行为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收益丰厚的投资项目中,以获取更高收益的行为。投资行为包括新建投资、大额投资、购置专利和商标以及筹办费支出等,都可以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实现投资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