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确认的无票收入开票指的是收入已经确认,但发票还未开出的情况,常见于企业进行会计结算的时候,发票可能还未能及时开出,就需要在报表上计入已确认的无票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收入部分需要在次月开票就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税收的相关法规,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如果发票在次月到货,则应当按照发票原有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将该发票的总金额以及相应的发票信息记录到账务会计软件中,按正常开票流程进行处理。
二、如果上月的发票无法在次月到货,则应当以上月的收入金额为基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将该发票的总金额以及相应的发票信息记录到账务会计软件中,按正常开票流程进行处理。
三、如果发票无法在本月及次月到货,则可以考虑利用财政部门设置的收入认证手段,由企业提交上月的收入金额认证(应当在收入税源申报时,及时准确报送;收入认证的金额可能与发票金额偏差),然后由财政部门认可其收入金额,企业就可以根据财政部门认可的金额作为上月的收入金额,在账务会计软件中开具发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按正常开票流程进行处理。
总之,已确认的无票收入在次月开票的处理,就要考虑发票到货情况以及企业的会计制度要求。除了上述处理措施,企业应当尽量采取更多的措施,避免发生以上的情况,例如,及时发货,加强发票管理,做好发票及时清单的检查等,以确保发票及时准确的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