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是否可以视同销售,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书内容。答案并不绝对,可能要从具体的合同约定中来看。
一般来说,自产产品的销售和在建工程领用有很大的区别,销售是指把自产产品卖给客户,而在建工程领用指的是作为原材料,它们会被用来作为生产过程中的某一步。销售行为属于商业行为,而在建工程完成的领用,更多是将其作为原材料使用,非商业行为。
另外,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和销售自产产品的定价上也有很大的区别。销售自产产品时,会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而在建工程中领用自产产品时,常常按照自己的制造成本进行定价,这种定价方式更加客观公正。
当然,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也可能被视作销售,但前提是,要有合同双方清楚的约定,认定自产产品的这种领用为销售行为,这样,双方才可以对此纳税义务负责。
总之,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是否可以视同自销售,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建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书面合同,以清楚区分销售和领用的区别。
拓展知识:
值得注意的是,在销售自产产品和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的过程中,进口税率也有所不同。在销售自产产品过程中,应办理进口税关税;而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过程中,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征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