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日常核算的原始单据主要有收款凭证、发票、收据和汇票四种。
1.收款凭证:是当项应收款发生时,收款方在发生应收款项时发出的一种凭证,是最重要的应收款凭证,由收款方出示,反映其有权收取款项,要求付款方应当支付款项。
2.发票:是当收款人为买受人发出的收货凭证,反映交易双方事实。该凭证包括卖方的信息、买方的信息、交易物品和交易金额,经卖方和买方一致确认后签订,成为两方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由发票方出示,要求付款方应当按发票上约定的日期支付款项。
3.收据:是收款人发出,记录交易双方信息,及交易物品和交易金额,经双方一致确认后由收款方出示,要求付款方应当按收据上约定的日期支付款项。
4.汇票:是收款人为买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主要反映的事项主要有发票方和收款方的信息,交易物品和交易金额等,经双方一致确认后由收款方出示,要求付款方应当按汇票上约定的日期支付款项。
以上是应收款日常核算的原始单据,它们都可以作为收款凭证,记录应收款的发生,并反映收款方有权收取款项。拓展知识:除了上述四种原始单据外,货物销售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支票和信用证等其他凭证,它们同样可以作为收款凭证,用于记录应收款的发生,并反映收款方有权收取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