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利息费用的账务处理要根据债券本身的属性及具体情况来决定。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债券可转换且已经转换:在此情况下,利息支付作为可弥补股权支付的费用,应计入“股份转让支付的费用”栏,同时计入可计提折旧费用。
2、可转换但尚未转换:在此情况下,利息本身可计入“借款费用”栏,但是以其为本金计提应计利息支出,将在转换时弥补。
3、可转换但未按期转换:在此情况下,应将利息支付作为可弥补现金支付的费用,计入“股份转让支付的费用”栏,并同时计入可计提折旧费用。
总之,可转换债券利息费用的账务处理归根结底应该考虑可转换债券的本质特性,即若可转换债券为期末偿还,则利息费用应计入“借款费用”栏,若发行可转换债券为期初偿还,则利息费用应计入“股份转让支付的费用”栏。
另外,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有的会计师会将该项利息费用分成可计入“股份转让支付费用”栏的部分和可计入“借款费用”栏的部分,这种做法在专业上被称为“分账处理”。此方法(不包括折旧费用)可以更好地反映可转换债券的运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