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是三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的主体、目的和责任。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为他人进行交易活动,但交易的结果由他人承担的合同。行纪人只是提供交易服务,不参与交易结果的承担。例如,房地产经纪人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服务,但房产的买卖结果由买卖双方承担。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交给受托人处理,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操作,并对操作结果负责的合同。例如,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交给基金经理管理,基金经理按照投资者的指示进行投资,投资的盈亏由基金经理负责。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为他人提供交易机会或者交易条件,使得交易双方能够达成交易的合同。居间人只是提供交易机会或者交易条件,不参与交易的实施。例如,招聘网站为求职者和招聘者提供交流平台,使得求职者和招聘者能够达成就业合同。
拓展知识:在实际操作中,这三种合同形式可能会混合使用。例如,房地产经纪人可能同时承担行纪人和居间人的角色,既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服务,又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合同的性质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