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处理吗" alt="实用新型专利需要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处理吗"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实用新型专利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新发明、新技术或新工艺的创造性劳动的著作权,其享有独占的使用权,是企业的重要财产。因此,是否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处理受到了众多企业的关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收到或取得无形资产之日起,可以将无形资产摊销到期本年度计提的摊销额,但由于实用新型专利的特殊性,很多企业都疑惑,实用新型专利是否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处理呢?
答案是肯定的,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其他技术性专利,都是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可以涵盖商标、专利权、专有技术及其他无形资产,实用新型专利也可以归入其中。
实用新型专利的摊销计算方法如下:
1.设立实用新型专利的摊销期限:根据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使用期限,一般可以设立摊销期限为10年;
2.确定期初价值:即实用新型专利取得成本,即该专利取得的实际支出,包括专利申请费用、实施费用等;
3.确定期末价值:即实用新型专利的剩余经济使用价值,可根据相关可信赖的证据,估算出实用新型专利的剩余经济使用价值;
4.按照期初价值和期末价值之间的差额,实用新型专利摊销计提:每年摊销的数额不应超过该类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期初和期末价值之间的差额,该摊销计提应在收入中单独计提,同时记入当期的未扣除折旧的费用中。
本文讨论了实用新型专利是否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处理,并详细介绍了实用新型专利摊销计算的方法。实用新型专利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处理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也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但企业在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处理实用新型专利时也要注意计算准确性,以免影响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