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的,国家定有关具体规定国企单位的餐补标准的相关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支出管理的决定》(国发〔2011〕50号)等文件,在全国范围内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实行政府性津贴政策,统一餐补标准,实行现金补贴政策,加强政府性支出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发〔2002〕10号)确定了餐补标准:每日免费供应一份膳食,市属国有企业的职工每日餐补标准不得超过8元/日;省属国有企业的职工每日餐补标准不得超过6元/日;县属国有企业的职工每日餐补标准不得超过4元/日。
此外,《国家机构服务津贴实施管理办法》(国办发〔2001〕21号)也规定了餐补标准:国家机构餐补标准每日不超过6元人民币,每月最高不超过18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任务外出期间的餐补标准。
总之,国家关于国企单位的餐补标准的文件有:《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支出管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国家机构服务津贴实施管理办法》等。
拓展知识:
在不同的国家机构,餐补标准是不一样的。例如,重庆市政府规定,重庆市属政府部门的职工每日餐补标准不得超过4元/日;重庆市财政局规定,重庆市财政部门的职工每日餐补标准不得超过3.5元/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规定,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的职工每日餐补标准不得超过4.5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