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费并不直接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通常指的是企业应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等。这些都是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服务所应得的报酬,是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费用。
劳动保护费则是企业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遵守国家的劳动法规,而支付的一种费用。这包括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进行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如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防毒设施等;进行劳动保护的教育和培训等。这些费用虽然不直接支付给员工,但是都是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效率,所以也可以间接地看作是对员工的投资。
拓展知识:在中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劳动保护费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企业在支付劳动保护费用时,应当将其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或者生产成本,不能作为递延资产进行处理。这是因为劳动保护费用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必要支出,应当在发生时就确认为费用,不能延迟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