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3%降至1%怎样做账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超过免税标准的应税项目,减按1%征收.基于这个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做账处理,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对于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将免税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中.做账处理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到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3%征收率计算)
贷:营业外收入(按免税部分计算)
例如,A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开具普通发票10万元,税额1000元,款项已收到.则做账处理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
2.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月度销售额超过10万元),享受减按1%征收优惠
对于享受减按1%征收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应按照减征后的1%税率进行计算及缴纳增值税,对于减征部分无需进行做账处理.做账处理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到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减征后的1%计算)
例如,B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开具1%普票发票20万元,税额2000元,开具5%普票20万元,税额1万元.款项均已收到.则做账处理的分录如下:
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4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2000
其中,应交增值税=400000×1%/3%+20000×1%/1%=1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具体记账处理可能因为公司会计政策、法规变化、行业差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为确保操作正确性和合规性,请在进行会计处理前咨询专业会计师或根据当地的法规和准则操作.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认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以上详细介绍了小规模3%降至1%怎样做账务处理,也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认定.小规模3%降至1%具体的账务处理方式应如本文所讲.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认定方法包括年应税销售额在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50万元以下,其余在80万元以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