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融资租赁款怎么做账?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解释,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有可能转移,也有可能不转移。
租赁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反之,借记“营业外支出”)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期初长期应收款的摊余成本乘以租赁内含利率
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怎么做账?
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应当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当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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