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1)交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退回时,做上面相反的分录.
3)中标的.
借:应收账款(抵做工程款的话)
其他应收款(履约保证金的话)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关于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三个要点:
一是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测试企业的诚信程度,就多收投标保证金,这是不允许的.
二是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应以非现金方式来进行转换,不允许使用现金,这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要都有规定.案例中,大量现金的使用为犯罪提供了条件.所以,如果遇到大项目,保证金最好要交到采购人的专库,而不是交到招标公司的专库,以降低风险.
三是退还保证金,政府采购5日内退还,一般项目招标5日内带息返还.《政府采购法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关于保证金的退还,《条例》之规定了5日内退还,没有提到利息.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则在此时间要求基础上增加了返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文中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超出部分款账务处理的内容小编已经介绍完毕了,如果你们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