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程项目预交企业所得税怎样预交?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只在工程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按照工程结算价预缴2%(一般计税项目)或3%(简易计税项目)的增值税,和向工程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按照工程结算价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剩下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向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缴纳。
建筑施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3%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款和按工程结算价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按工程项目预交企业所得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在月末(季度末)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做如下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在实际缴纳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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