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设备发生的费用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购买设备,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可以用来抵扣。
但专用于简易计税办法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项目的设备,不得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
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科研经费购入设备材料进项能抵扣吗?
科研经费购入设备材料进项抵扣条件
1、必须从收款单位取得专票(含发票联和抵扣联),普票不能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2、必须与科研业务密切相关。即,若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与科研业务无直接关联则不得抵扣。
3、必须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即,若科研项目从未缴纳过增值税(通俗理解: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来款单位),即便科研项目在购入材料时能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
4、必须是非免税项目。即,若科研项目属于已办理免税备案手续的免税项目则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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