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群众团体所接受捐赠的资产怎么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 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规定,
公益性群众团体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1) 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2) 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
捐赠方 在向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 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群众团体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
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
捐赠支出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扣除标准:
企业对四川汶川地震、甘肃玉树地震灾后重建以及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除此之外的捐赠即为非公益性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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