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服务费代扣增值税做哪个科目?
答:支付国外服务费的增值税由国内企业承当,会计分录如何记账支付境外企业服务费所产生的增值税税额,应当有国内企业代扣代缴,这部份支出不属于企业的税收获本,属于代扣代缴性质,支付后可以向境外企业收回。
1、发生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业)
2、支付费用时:
借:应付账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业)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3、支付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那么,代扣增值税的税额是怎么计算的呢?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第十二条规定,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同时,财税〔2016〕36号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因此,支付费用的境内企业有义务代扣代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增值税税率为6%。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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