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长期借款利息分录
企业如果有借款(短期和长期两种),根据借款协议,需要分期或者一次性支付利息。
如果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或者是分期后付利息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的规定,企业需要在当期期末计提应属于本期支付但本期尚未支付的利息。
计提利息财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一、 如是按月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到期或以后月份才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如借款是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上述"财务费用"改为"在建工程"(需要安装)或"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但固定资产使用后发生的利息仍列入"财务费用 "。其费用要体现"配比性原则"。
如果企业平时预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
到期归还借款本息时的会计分录: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本金
应付利息 利息
贷:银行存款 本金+利息
有关长期借款的会计分录是: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按发生的交易费用:
借: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溢折价
二、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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