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 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次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大于已预缴税额,需要缴纳税款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另外;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汇算清缴中应注意:
1)白条等要进行调增应纳税额,也就是用白条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年底报表是亏损的企业也要进行汇算,汇算清缴完毕如果利润是负数,那么预缴的税款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会退回给企业,也可以抵交第二年的税款。应纳税额以汇算完后的利润来计算。
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上文就介绍到这,汇算清缴的两种计算方式,一是按年,二是年月,这个两个的会计处理点事不一样的,所得税上的内容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