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设备的会计处理?
答:一、直接融资租赁帐务处理
(一)1、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受理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2、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30%,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二)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20—30%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四)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
1、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对新的设备租期一般短于正常使用年限),即按租期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五)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
1、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2、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
(1)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帐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一)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协议,将自有固定资产(须是使用过的)出售给购买人(出租人),分两种情况:
1、出售价高于资产帐面净值(溢价出售)。
(1)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与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
2、出售价低于资产帐面净值(折价出售)。
(1)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与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二)承租人和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将资产租回,承租人按资产帐面净值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三)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20—30%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五)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
1、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工业企业‚通过它进入生产成本)、“营业费用”(服务性企业)、“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折旧基金)科目。
2、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一般按租期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六)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的摊销,分两种情况:
1、出售价高于资产帐面净值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摊销,按折旧进度分摊。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等科目。
2、出售价低于资产帐面净值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摊销,按折旧进度分摊。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
(七)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
1、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2、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
(1)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答:(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租赁物作为长期应收款;承租方计入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3)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则是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5)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货款)。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6)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前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宽限期,分期付款一般没有宽限期,交易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分期款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8)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关于上述内容“融资租赁设备的会计处理?”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这个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如果有不明白的,可及时联系老师,资深老会计为大家在线答疑解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