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能否变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所以,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可以按实际情形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改变作会计估计变更;在税务上,不得变更。如果企业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改变作会计估计变更了,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对此块的税会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怎么算呢?
固定资产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使用期满后,残余的价值减除应支付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后的那部分价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属于固定资产的不转移价值,不应计入成本、费用中去,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采取预估的方法,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到固定资产报废时直接回收;
固定资产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一般在5%-10%之间.
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
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应该怎么算?
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要如何确定呢?
答:这个没有统一规定,企业根据资产情况和会计估计,自己决定;
就是估计在报废时能收回多少钱;
多数企业将残值率定为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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