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放通讯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2019-04-28 14:09 来源:网友分享
2230
现在很多企业会在招聘时打出来,话补,算是给员工的一个福利,今天会计学堂小编来为大家讲解企业发放通讯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哦。会计学堂,与大家一起成长。

企业发放通讯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答:

一、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 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 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按照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发放通讯费的,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纳入职工福利费;报销通讯费的,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二、税务处理

  (一)发放通讯费

  1.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通讯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 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 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 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 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将通讯费随同工资一并发放,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据实税前扣除。

  2.单独发放的通讯费

  (1)发放货币通讯费

  有的企业通讯费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而是单独发放。34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 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 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这里有四种处理方式:

  一是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职工福利费的列举中不包括“通讯费”,严格来讲,下级税务机关无权对总局文件作扩大性解释,因此,企业单独发放的通讯费不能税前扣除。

  二是据实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职工福利费的列举中不包括“通讯费”,因此通讯费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但由于其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可以据实扣除。

  三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目前来看,各地的政策都是在34号公告发布之前制定的,都只规定了“发放”或“支付”,并未区分是否必须随同工资。如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按月按标准发放或 支付给全体职工的通讯补贴,应计入职工工资薪金。”如果地方政策规定发放或支付的通讯费作为工资薪金,在34号公告生效后,没有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通讯费 还能否作为工资薪金?笔者认为可以,因为这些地方政策否定了通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自然就不属于34号公告所称的“福利性补贴”,也就不适用34号公告。 只有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四是作为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如《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关于明确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口径的函》(甬地税一函〔2010〕20号)第四条规定:“按 照国税函〔2009〕3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以往规定,自2011年度起,对企业发放的通讯费补贴明确在福利费列支。2010年度和以前年度企业已按原规 定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如已作为期间费用在税前扣除的,不再追溯调整。”如果地方政策规定发放或支付的通讯费作为职工福利费,那么,没有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通 讯费现在仍然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扣除。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些地方政策对国税函〔2009〕3号文件作出了扩大性解释,承认通讯费属于职 工福利费,也就属于34号公告所称的“福利性补贴”,也就适用34号公告,如此一来,原来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通讯费作为职工福利费,现在应按照34号公告 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2)发放充值卡

  也有的企业会每月为职工发放一定金额的充值卡。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规定:“企业统一购买的手机话费充值卡,如不是为本企业手机充值,而是给员工手机充值则不得从税前扣除。”

  (二)报销通讯费

  企业为职工报销手机通讯费,各地规定不一,笔者梳理了一下,也有四种处理方式。

  一是不得税前扣除。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未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因此其不能计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个人报销 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因此应作为与企业收入 无关的支出,不予从税前扣除。”这个政策至今有效。

  二是据实税前扣除。如《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在依据真实、合法的凭据为本企业职工(已签订《劳动合同》)报销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办公通讯费用,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

  三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如《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职工通讯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陕国税函〔2014〕47号,注:该文件在百度 中搜索不到)规定:“企业在标准范围内据实向职工报销的通讯费,属于职工个人的货币收入,应作为职工工资薪金收入按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上 所述,这并没有违反34号公告。

  四是作为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第十四条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 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凭票报销的通讯费,应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以现金形式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全体职工的通讯补贴,应计入职工工 资薪金。”看到没有,即使在同一省,国、地税对于报销通讯费的规定也是不一致的。

 企业发放通讯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通信费指的是什么?

答:

通信费分为短信通信费和语音通信费。

短信通信费指发送短信后收取的费用包含信息费和通信费。

另一种是语音通信费。指你向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网络运营商用户拨打电话时产生的本地市话或长途话费。

关于上述内容“企业发放通讯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该怎么处理了。如果有不明白的,可直接小窗联系老师哦,只有你需要,老师就一直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预付账款是什么科目
    预付账款是什么科目?从会计科目属性来说,大家提及到的预付账款是属于资产类科目范畴,因为预付账款一般指的就是那些因为协议或者合同提前支付的账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是需要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来入账,具体的科目会设置为预付账款和银行存款的科目做账,关于预付账款后续的会计处理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相关的资料给大家,欢迎你们来学习。
    2025-01-11 13
  • 日用品计入什么科目
    日用品计入什么科目?日用品在企业会计处理上的科目设置,小编老师认为应当是根据企业采购日用品的用途来选择对应的会计科目做账的,常用的会计科目则是会涉及到福利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等;比如说管理部门采购的日用品,那么费用则是可以选择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来做账的;更多关于日用品入账科目的相关会计知识,大家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我脑子,对你们理解学习肯定有所启发。
    2025-01-15 8
  • 电商个人客户能开专票吗
    电商个人客户能开专票吗?按照增值税相关条例的规定,作为从事电商业务的个体主体在经营业务的时候也是可以根据需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虽然说个体工商户不能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税务局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关于电商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已经整理好给大家,有兴趣的学员们都是可以来阅读下文学习。
    2025-01-17 9
  • 消费税有什么特点
    消费税有什么特点?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所谓的消费税指的就是企业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征收的税收,这是一种流转税;一般会在商品的生产环节和销售、进出口环节征收的;那么对于消费税的特征学习上,老师认为大家可以理解消费税征收是有选择的、是单一的、是具有多样性和特殊性的;这些关于消费税特征的相关介绍资料已经整理好给你们,如果你们对此方面有兴趣的话,那么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5-01-18 8
  • 会计基本要素是什么
    会计基本要素是什么?其实根据小编老师多年的会计经验,很多学员包含会计从业人员对于会计要素的理解不够透彻的,会计要素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会计基础要素的;在财务中会计基础要素有六种的,分别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些要素就是企业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体现,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关于会计基础要素的相关资料给大家,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5-01-19 4
  • 预收在借方表示什么
    预收在借方表示什么?通常来说,预收账款则是属于企业按照协议约定提前收到的账款,这个账款的属性在会计上应收是按照负债类资产来定性的,因为预收的账款还没有提供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来偿还的。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规定,预收账款记录在科目的借方则是代表减少的意思,因此关于企业预收账款出现在科目借方代表的意思,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理解肯定都是有所启发的。
    2025-01-23 4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