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不慎遗失要采取哪些措施
持票人不慎遗失了银行汇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l)如果遗失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向签发银行或兑付银行请求挂失止付。申请挂失止付应提交汇票挂失申请书(可以用汇票委托书代替),并在凭证备注栏内写明“汇票挂失”字样。如果在银行受理挂失以前,包括对方银行收到挂失通知以前,汇票金额已彼人冒领的,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持票人一旦发现汇票遗失,应尽快申请挂失,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遭到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2)如果遗失了注明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名称的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通知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收款人、兑付银行、签发银行,请求这些单位或个人协助防范。因为这类汇票遗失后;银行不办理挂失止付。
(3)如果遗失了填明汇款人指定收款人员姓名的汇票,不能到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因为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无法确定被背书人,银行无法挂失,兑付行和签发行都不予协助防范。因此,这种银行汇票的持票人一定要认真保管好汇票,切忽遗失。银行汇票遗失后,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实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的,可以由汇款人写出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到签发银行办理退款。
承兑汇票丢失的后果
首先,尽快到付款人处办理挂失手续,然后马上到付款地法院(就是付款人注册地法院)办理公示催告手续.法院如果受理,会在12日内对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书.等到公示期满后(一般不超过60日),可以要求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在此过程中,风险点是挂失止付前如果已经有人提示付款,在付款人无过错的前提下,付款人是不负责任的,所以一定要尽快挂失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其次,如果在公示期间出现他人申报权利,或者在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后付款人拒绝付款,你可能必须面对民事诉讼.在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后,你可以据此要求付款人付款.这样,可能造成的损失就是公告费和保证金利息(法院会要求提供保证金)。
关于银行汇票不慎遗失要采取哪些措施的内容先介绍到这里,不然会计工作就失职了,将需要为丢失银行汇票承担更多法律责任。会计工作中遇到其他票据丢失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会计学堂网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