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对城镇房屋拆迁有何税收优惠

2019-05-16 16:38 来源:网友分享
1069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房屋拆迁,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和安置的。有小伙伴问过,在房屋拆迁中,有既得利益者,那么国家税务总局对城镇房屋拆迁有何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对城镇房屋拆迁有何税收优惠

问:国家税务总局对城镇房屋拆迁有何税收政策?

答: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城镇房屋拆迁有何税收优惠

公司按房屋成本价销售住房给员工,员工以低于市场价格而取得的住房的差价收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因此,公司按成本价格向员工销售住房,如果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城镇房屋拆迁有何税收优惠?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对城镇房屋拆迁的税收优惠的问题小编已经给你们大家解答完毕了,如果各位对小编答的内容有什么疑问的,尽管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将第一时间为你们解答!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什么会构成当期利润
    什么会构成当期利润?从当期利润的定义解读,当期利润的构成一般则是通过在一定会计时期内公司收入和费用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就是构成当期的利润;关于利润的计算指的就是通过收入减去费用来核算的,这个指标一般都是会体现出企业的盈利能力的,小编老师将会通过下述文章对此收入部分和费用部分的知识进行介绍,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0-19 19
相关问题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