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否需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的所有方法和计算公式?
答:1.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月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2
2.工作量法
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
月折旧额=账面净值×2/预计的折旧年限/12
4.年数总和法
月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2
要计算折旧的话 首先要确定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更。
然后确定折旧年限 税法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以直线法为例 假定该电脑原值3000元,预计经残值率为4%
则月折旧额=3000×(1-4%)/3/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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