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现内容开错如何处理
已认证的发票,不能再退回作废重开。只能先作为正常发票申报抵扣,然后走冲红重开程序。
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理由就是发票开具有误),然后把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交销售方,销售方凭通知单冲红,重开发票给购货方。
同时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当月可以作废的条件如下: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如何开发票?
从发票开具资格来说,主要分为税务代开和自行开票两种。
税务代开
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发票,这就是税务代开。
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时,要求现场缴税;如果发票作废,税款退回流程复杂、周期长。所以要认真核查开票信息及客户的开票需求。
自行开票
当企业注册完成后,就可以申请税控和发票,拥有开发票的资格。之后公司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设备,就可以开始自行开票了。
一般建议,只要公司有业务收入,就要尽早申请开票资格,自行开票。
虚开发票的行为有哪些?
法规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虚开发票。以下行为属于虚开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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