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额有哪些具体规定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其规定有如下几点:
(1)、新办的自营出口企业自首笔出口业务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免抵退税额。
(2)、如果该企业自营出口商品按国家规定退税率为13%,由于国内对该商品征税率是17%,进行免抵退税操作申报时应对4%的差额在会计处理上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具体转出的差额是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系统自动核算的差额。
(3)、生产企业货物出口时,必须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报关出口信息后才能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4)、自营货物出口如果受各方面的原因导致单证不齐,或其他原因不能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出口申报退税,税务部门可要求其作内销处理计算增值税。
注:免:出口货物免税
抵:用于出口货物的进项可以用于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
退:抵顶完后仍有余额的(也就是有期末留抵税额)可以用于退税。
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1.货物出口,实现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 外销
2.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 外销成本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转出
3.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 - 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退税
4.免抵税额:
借:应缴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抵减内销的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退税
5.次月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 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
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有哪些具体规定?出口退税是国家对出口企业的优惠政策,大家可以好好利用。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到会计学堂官网,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想提高自己专业技能的朋友可以继续前往官网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