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交增值税入营业外收入如何写分录?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因此,减免增值税分录处理为:
1.发生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等
贷:营业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月末未达起征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免交增值税入营业外收入如何写分录?相信大家已经知道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在窗口与经验丰富的会计学堂老会计们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