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人作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扣缴义务人作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只负有扣缴义务;
(2)扣缴义务人既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
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会计实例
2001年1月1日,杜斌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据合同协议承包期为1年,杜斌全年上交费用20000元,年终招待所实现利润总额65000元.杜斌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费用-每月费用扣减合计=65000-20000-800×12=35400元
2.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5400×30%-4250=6370元
杜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自行申报缴纳,发包、出租方不作扣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发包、出租方在收到杜斌缴来的承包费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其他收入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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