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进项税额转出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举个例子,如果是办公用品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分录如下:
原分录 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
贷:现金
进项税转出时
借:管理费用__办公用品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福利费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您现在清楚了解答方法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本网站将会持续给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