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发票抵扣怎么做分录?
《增值税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具体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收到农副产品的普通发票怎样抵扣?
1、可以向主管税局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自行开具,然后按收购金额的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取得销货方开具的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也可以按价税合计的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免税农产品发票如何抵扣?阅读我们的上文内容可以知道,免税的农产品是可以抵扣的。因此,购买农产品凭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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