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税额在增值税申报表哪一行填写
免税销售收入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的第第三项栏内,也就是说填写在第16行里.免抵税额只是税务一个考核指标,在增值税纳税表上不体现
原因:应退税额是按照单证收齐出口收入*退税率和留抵税额比较确定的,在账务上没有进行增值税处理,只是帐外计算,因此退税形成的免抵税额,不在增值税表上体现
(1)"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的数据是不同的,两者统计口径不同.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FON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会计记账的出口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出口企业必须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所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是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2)"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的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须相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生产型出口企业应根据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栏(第18栏)、《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栏(第25栏).
实务中,建议企业会计在月底结账前先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抵退税预申报,待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齐全后,
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出口明细录入,录入模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系统自动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的第18栏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25栏填写.
相关数据准确后,再依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
(3)"期末留抵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4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须相同.
(4)"免抵退应退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不是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填入,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填报.举例:企业所属期8月份的免抵退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50万元,企业于9月15日前免抵退税申报,主管税务部门须于9月30日前审核通过,9月底或10月初将审核通过的所属期8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退给企业.企业于10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进行所属期9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填写50万元.
上文解答了
免抵税额在增值税申报表哪一行填写这个问题,免税销售收入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的第第三项栏内,也就是说填写在第16行里.希望这些资料可以帮助到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