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转让是否合法
《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票据法》第十条规定:"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十二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成为单纯交付转让票据的有效性依据.该款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但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也不得再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以背书进行票据转让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票据法》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背书的主要法律规则.
(1)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等行为.依背书的目的与性质不同,背书可分为实质背书与形式背书两类,前者包括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一般背书,以及限制背书、回头背书、期后背书等,后者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及设质背书等,一般背书即票据转让背书是票据法上最主要的票据转让方法.
(2)从实质上看,票据权利人当然享有背书权,这种权利不是基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授权产生,而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同时,票据的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背书人的背书转让并不使其推出票据关系,而是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票据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票据转让是否合法的全部解答,票据转让只须有让与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看完上文你了解了吗,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咨询,欢迎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