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发票进项转出如何申报?
答:对于失控发票进项转出应该怎么申报,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出现失控发票后,首先应核实开票方是否已按期申报纳税,或者是否仍是非正常户及走逃状态。
2、若已报税缴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3、若仍是未申报欠税状态,购买方则不能进项抵扣,即使已抵扣,也应进项税额转出。
值得一提的是,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失控发票进项转出的申报方法您现在有没有都掌握了呢?本网站是您学习会计非常好的工具,小编同时也会每天更新相关干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