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重开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2018-05-18 11:2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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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重开,对于这一情况,小编相信会计人士都不陌生,那么您分别是怎么处理的呢?本篇文章的观点是根据红字发票做分录,分别对冲减收入于冲减成本做会计分录,具体的内容请参考本文小编的思路。

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重开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对于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重开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重开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根据红字发票做分录

1.冲减收入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红字)

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 (红字)

主营业务收入-c产品 (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销项税金 (红字)

2.冲减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

贷:库存商品-产品a (红字)

库存商品-产品b (红字)

库存商品-产品c (红字)

看完了小编上述整理的答案,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重开的会计分录,您现在清楚了吗?假如您还有哪个地方不是很清楚,可以问一下我们的会计学堂老师哦,我们将会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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