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查补缴以前年度税费如何做账务处理?

2018-06-06 09: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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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自查补缴以前年度税费后,应该如何做呢?对此,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一个具体的案例,只需补缴的税款进行账务处理,相信您看完后就会有一定的了解了,感兴趣的小伙伴也可以收藏一下本文。

税务自查补缴以前年度税费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稽查稽查机关稽查的账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对本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另一种是对过去以往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

因此,对于税务自查补缴以前年度税费,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案例:

A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所得税率25%,经税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10万元、列支赞助支出5万元,未作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企业列支赞助支出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税务自查补缴以前年度税费如何做账务处理?

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这样的处理是正确,但是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有限额规定,对赞助支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那么对于调整的部分,是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企业在补缴税款的时候,只需补缴的税款进行账务处理即可:

借:所得税费用37500[(50000+100000)×25%]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7500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7500

贷:银行存款37500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税务自查补缴以前年度税费的账务处理,您现在清楚了具体的做法了吗?想要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赶紧订购我们的课程深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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