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应付款坏账怎么处理?
根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
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5401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臵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450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形成坏帐三年以上付不出去,可转结余.
事业单位坏账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规定:"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资产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在处置时,需经中介机构审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
据此,事业单位呆账死帐,经审核、批准予以核销的,可以转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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