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收到的违约金账务处理
该违约金的实质,是因延期交工对业主造成一系列的损失,其中最直接的是通常会加大在建工程的成本,因而延期交工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所以在会计上冲减工程成本更为合理.
但税务方面,考虑到此违约金在支付方账务处理时是作为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因此税务机关通常会要求收到一方作为营业外收入,以避免因非正常原因虚减税基.所以会计处理时冲减工程成本,纳税时调增收入,并相应调整因此而影响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收到合同违约金,会计应怎样账务处理?
合同的违约金,对于企业来讲,不是日常的经营业务所产生的,属于公司的利得,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分录为: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合同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根据现行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导致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
看完上述文章的详细解答,你是否对工程收到的违约金账务处理的做法有所体会了呢?文章还阐述了相关的合同违约金的会计问题。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