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暂估领料后的会计分录
1、本月材料暂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材料暂估
2、到了下个月,如果还没确定下来,需要冲回: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材料暂估(红字)
3、如果发票过来了,按流程记账: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成本暂估入帐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般情况下,成本应以实际发生额予以确认,如果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确实可靠地估计并计量的话,也可以在当月按估计值入账,譬如月末,在发票未到,货物已到的情况下,应该暂估相关原材料或物资暂时入帐,待下月初应将此分录按暂估金额红字冲回.待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列明金额处理.
例:11月13日购进A材料一批,验收入库数量10T,至月末结账时发票仍未到,货款未付.12月10日收到A材料发票,并支付价款120000.00元.
1.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
贷:应付帐款 117000元(暂估值,根据上月购进同类材料价确认)
2.12月1日 借:原材料--A材料 - ××元
贷:应付帐款 - ××元
3.12月1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2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
贷:银行存款 140400元
关于原材料暂估领料后的会计分录的做法,上述文章对具体的做法进行了阐述.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答疑窗口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