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行为应当如何纳税?
答: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第二条的规定,车主个人若以挂靠的运输公司名义对外签约并运营,且由运输公司承担运输过程中相关法律责任的,由运输公司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个体车主挂靠某运输公司后,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对外运营或是承担运输过程中相关法律责任的,则该个体工商户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挂靠经营的含义、特点和区别?
承包经营是将企业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人以发包人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发包人的发包收益与承包经营成果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
承租经营是将企业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以出租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出租人的出租收益与租金直接相关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
挂靠经营,是指缺少资质条件、名声、技术能力或管理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与具有一定资质条件、品牌效益、技术能力或管理能力的经营主体达成依附协议,前者依附后者的资质条件、品牌效益、技术能力或管理能力从事经营,按照协议约定向后者支付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前者一般称为挂靠人,后者称为被挂靠人。挂靠经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挂靠人必须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因为挂靠人如果不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就失去了挂靠的意义。
从挂靠经营的含义可以看出,凡是以发包方或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的,同时也属于挂靠经营;凡是以承包方或承租方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的,则不属于挂靠经营。因此,挂靠经营可以说是对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的另一种角度的分类。
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两者之间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是,承包经营下,出包方的收益一般与承包经营成果直接挂钩;承租经营下,出租方的收益一般与租金收益直接挂钩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挂钩。
关于上述内容“挂靠行为怎么缴税?”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怎么缴税了。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想要咨询我们的,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