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取得,处置会计分录
一、无形资产的取得会计分录
1:以购买的方式取得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用固定资产换购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3:自行研发出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二、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分录
处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无形资产确认的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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