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中明确,生产单机、单品的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产品所耗用的料、工、费全部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不符合政策鼓励本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四)特殊收入的扣减
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已按《通知》规定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企业所得税特殊收入的确认
(1)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不属于捐赠,而按照组合销售处理,即销售价款中包括销售商品与赠品价款,与此同时,要结转赠品的成本。
(2)注意要准确区别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关于视同销售的异同。
(3)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商业折扣一律按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B.现金折扣应当按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C.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D.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答案】CD
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本文除了讲述该问题,还就特殊收入的确认做了解释,大家对此有没有看法呢,欢迎多加思考,本文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