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支出固定资产价值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企业发生的修理费用,企业所得税法是这样规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可以看出,上述规定是对固定资产修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加以界定和规定了具体的摊销方法。
固定资产在修理中发生的费用,是否资本化,要与取得固定资产时的历史成本相比较,而不是用固定资产净值与发生的费用相比较。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要符合哪些条件
在大修的情况下
首先是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资本化和费用化是筹建的时候才可以,固定资产价值都已经确定了,你还谈什么资本化和费用化?
其次只能说修理费是按权责发生制摊销还是在发生当期一次摊销。会计上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量和金额,而企业所得税法对此倒是有些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
修理支出固定资产价值是如何规定的整理如上,本文提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如果你没有特别熟悉,可要好好读读,做会计没有理由不学习企业所得税法,本文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