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补开增值税发票?

2019-08-19 09:41 来源:网友分享
2535
哪些情形可以补开增值税发票,在丢了增值税发票的时候,大家或许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如何补发,但要知道不是什么情形都可以补开发票的,这就要了解具体的规则。

哪些情形可以补开增值税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解读明确,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补开发票的情形主要有:

(一)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

(二)已申报营业税,已开具发票,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三)已补缴营业税税款,未开具发票的。

哪些情形可以补开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遗失怎么办

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可以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

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哪些情形可以补开增值税发票的整理如上,既然丢失或是被盗发票,自然有相应的规则来规范这类问题,以上的叙述足以让你认清这点,有相关问题可以咨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营改增前业务哪些情形可以补开发票

    按照税务总局(2018)第42号规定,企业营改增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不管是当时就已申报纳税还是后来补税的,现在都可以补开发票,但只能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可以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您好!一般是跨月之后要冲销以前月份的发票。

  • 开具增值税发票哪些情形不用交税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开具后,就需要缴纳税款。但是也存在一些情况,不需要缴纳税款。 一、增值税月(季)度结转抵扣 如果把一个月(季)度所得税收纳入上一月(季)度的税款,则不必再缴纳税款。 二、购买实物进行使用 正常使用购买的实物,不需要缴纳税款。但是,实物在使用前的税收还是需要缴纳的,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赠与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通过赠与的方式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实物,不需要缴纳税款。 拓展知识: 在增值税发票中,除了上述情形外,还有一些不用交税的情况,例如出口交易、科研项目、政府采购和慈善捐赠等。有些情形也要缴纳“零税率”或者免税,但也是不需要缴纳正常预征税率的税款的。

  • 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必须身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生以下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b、销售免税项目; c、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d、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e、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f、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征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无形资产 g、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 h、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j、工商企业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买方要求,则销售给予开具。

  • 有哪些情形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综合项目(4项)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营改增特殊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项) 1.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选择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6.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销售特殊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营改增试点前发生业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项) 1.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管理不规范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项)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